推卸心理是誘發(fā)重特大事故的根源
責任沒有“空窗期”。在其位盡其責,容不得絲毫懈怠。正如習近平所說,“看一個領導干部,很重要的是看有沒有責任感,有沒有擔當精神”。安全生產上,不管什么崗位,一旦推卸責任,事故、隱患就會屢屢發(fā)生。
責任意識是一種自覺意識,也是一種傳統(tǒng)美德。責任是一種能力,又遠勝于能力,責任是一種精神,更是一種品格;責任就是對自己可能并不喜歡的工作,毫無怨言地承擔,并認認真真地做好,這就是責任。“一個和尚挑水吃,兩個和抬水吃,三個和尚沒水吃”的寓言故事再熟悉不過了,故事里的三個和尚如果有一個能主動去挑水或任意兩人去抬水,都不會出現沒水喝的情況。但他們都有一個共同錯覺,認為責任不在自己,總有別人可以推,可以靠,以致都沒水喝。聯想安全責任,有些人常常把“安全生產,人人有責”掛在嘴上,而在實際工作中卻往往變成了“本人無關,他人負責”,顯然正是陷入了“三個和尚沒水喝”的迷局,諸如“那是領導操的心,那是安全管理人員的事”等等現象時隱時現,當看到違章行為時,總是“睜一只眼,閉一只眼”。由于缺乏安全以“我”為本,主動盡責的思想,很難將安全責任與自身責任緊密聯系在一起,就是不想自己應盡的職責,致使安全責任出現真空和盲區(qū),結果是“三違”難除。
安全工作要做好,最重要的是落實安全責任,任何不負責任的推諉行為都有可能導致安全事故的發(fā)生。今年4—7月,博聯公司相繼發(fā)生了三起人員傷害事故,或是違章指揮、冒險作業(yè),或是疏忽大意、安全意識淡薄。究其根本,還是責任心不強,存在主要領導安全生產履職不到位現象,安全管理制度難落實,各級管理人員未能有效承擔自己的安全職責,員工安全意識淡薄。特別是在集團公司通報批評之后,仍然發(fā)生了“10.10”事故,尤為讓人痛心。
人都是有惰性的,害怕承擔責任,保護自己的利益是人的本能。在企業(yè)里,在安全生產上推卸責任卻可能造成事故和隱患。馬和“8.16”事故,教訓慘重,暴露了制度設計不合理、制度落實不到位、崗位培訓不到位、當班人員不在崗等,其中最主要的還是責任意識缺失,在其位不盡其責,安管防線全線崩塌。歷數歷年來的安全事故發(fā)生的成因,安全教育走走形式,隱患整改做做樣子,當事故發(fā)生之后,或是這個當事人素質不好、或是客觀意外難以防范,總有找不完的理由。而一個有責任的員工,會在保護好自己的同時,提醒同事注意安全;一個有責任感的人不會對隱患視而不見,他會及時采取各種措施消除隱患,保護單位的安全。
在我們身邊遇到的大小事故中不難發(fā)現,任何事故都有一個由小到大、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。有時候,工作中一個小小的疏忽和不嚴謹的操作,都有可能導致一場重大事故的發(fā)生。在實際工作中,我們要勇于承擔,不推卸不逃避,從自己的事做起,及時處理好不安全因素,避免事故災難的發(fā)生;而不是找同事的原因,制度的原因,環(huán)境的原因,社會的原因,客觀的“我”的原因。公司現有輪渡、港口、修船等產業(yè)都是高風險行業(yè)。在風險面前,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責任,都要能夠以勇于負責的精神,去沉著地面對并進行冷靜的思考,周密的籌劃和精心的運作,將風險降到最低程度。
安全要常抓不懈,要求每個工作點、面都要時時刻刻有人負責、監(jiān)督、檢查,保證安全時時有人管。只有全體工作人員共同負起責任,“我的安全我負責,你的安全我有責,單位安全我盡責”,遇到問題不逃避不推卸,才能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(tài),才能確保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,確保企業(yè)生產安全地進行。(湯志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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